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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革安副市长为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7-09-15 10:00:57 字号: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革安副市长为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7年9月1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刘革安副市长为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来源:红网张家界分站

作者: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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