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利县召开商事制度改革“双告知”工作会

慈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勇在会上讲话
红网张家界分站8月30日讯(通讯员 卓少民),8月30日,慈利县召开商事制度改革“双告知”工作会。慈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勇及该县35家后置审批监管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等,会议就该县“双告知”工作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
李勇指出:“双告知”工作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是部门间加强信息共享、进行联动监管的有效举措。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认识,认真履责,加强保障,慈利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切实当好参谋助手,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各项协调配合工作。同时,要抓好各项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双告知”工作在该县有序有力推进。
据了解,“双告知”是指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判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工商部门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明确的,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明确或不涉及审批的,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查询,根据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来源:红网张家界分站
作者:卓少民
编辑: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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