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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快速调解一起劳务派遣纠纷争议案
2017-03-30 10:43:21 字号:

  红网张家界分站3月30日讯(通讯员 胡子忠 刘东昌) 近日,张家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以调解方式办结一起劳务派遣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2005年7月,朱某应聘到某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随后某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驾驶员岗位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朱某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被派遣到某公司工作,某公司成为朱某的用工单位。2016年底合同到期,劳务派遣公司以用工单位规定50岁以上的劳动者不再续签合同,解除了双方劳动关系。朱某于2017年2月9日向张家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依法裁决某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一次性支付经济赔偿金、双休日加班工资、延时加班工资共计260308元。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到案件后,及时立案,市仲裁院秉承仲裁办案以“和”为本的原则,在庭前、庭中、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某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一次性支付朱某8000元经济补偿款。

  近年来,劳动人事领域的各类争议纠纷不断涌现,仲裁案件呈现高发态势,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针对当前劳资双方矛盾不断的新形势,全力构建“和谐仲裁”机制,通过进一步创新仲裁模式,坚持调处优先原则,变刚性执法为柔性调处等一系列举措来丰富“和谐仲裁”的内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6年,全市受理办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66件,其中调解及和解方式结案235件,调解及和解方式结案率达64.3%。我市的仲裁模式得到了省人社厅的高度肯定,其中桑植县仲裁院被评为全省示范仲裁院。

来源:红网张家界分站

作者:胡子忠 刘东昌

编辑: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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