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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教不改 醉驾再次被抓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酒驾醉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应该会吸取教训,但是,总有些驾驶人抱有侥幸心理,视法律为儿戏。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夏季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中,一男子因酒驾再次被执勤民警查获。

在永泰路人民医院路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在照常执勤,只见路边有两男子正在争执,旁边一辆轻便摩托车和一辆小车身上都有划痕,其中一名男子浑身酒气,走路踉踉跄跄。执勤民警断定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朱某属于酒驾,并依法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68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便依法将朱某带往县人民医院提取其血样送检。经检测,朱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244.45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

据朱某交代,当天朱某在家喝了两瓶啤酒之后,又骑摩托车找朋友继续喝白酒,喝完白酒后驾驶摩托车至人民医院门口被执勤交警查获。

经调查,2019年2月20日,朱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重伤被判刑3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次属于二次醉驾。由于驾照被吊销,为方便出行,朱某便购置了一辆电动摩托车,但没有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目前,朱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已被关押至县看守所。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李欣雨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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