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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 扎实推进“告知承诺审批”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张家界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专项改革工作,提高环评审批效率,转变管理方式,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从2020年4月开始对全市范围内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报告书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同时为促进企业疫情后尽快复工复产,我局以环评审批为抓手,对省、市重点工程及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环评报告逐步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并帮企业做好指导服务,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不见面审批,缩短时间加快进程;2020年5月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湘环发〔2020〕17号)发布后,我局进一步加大告知承诺审批工作力度,扩大受理范围,对已通过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并落实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区域及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2020年全年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项目46个,占全年项目审批总数44%。

2021年为进一步推动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在我市全面开展,我局制定了《张家界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经局务会审议通过并发布实施。进一步扩大了告知承诺制审批受理范围,对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且环境影响不涉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办法缩减了申报材料、告知申报流程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同时我们向社会公开承诺,经申请人提出自愿采用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方式,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张家界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要求的项目,在环评受理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后1天内完成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并将审批文件邮寄给建设单位,采取不见面审批;同时在审批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我们及时解释,并做好帮扶工作。2021年至今我局完成环评审批项目57个,其中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项目47个,占比82%。

今后我们将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制度,促进行政审批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和“全程服务”转变,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将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推进到其它行政许可领域,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三高四新”战略全面落实。(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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