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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上的今天: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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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的今天,也就是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的出台,有着怎样的深意呢?

“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涌现了许多英雄模范。他们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他们的事迹生动体现着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

据不完全统计,近代以来,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英勇牺牲。由于战争年代条件有限,许多先烈没有留下姓名。

然而,在过去的一个时期,社会上出现一些别有用心的言论,恶意抹黑英雄模范,扭曲中国革命的光辉历史,散布错误的价值观人生观。社会各界关于立法保护烈士名誉的呼声不断高涨,对此党中央高度重视,统筹领导推进有关工作。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日,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的这一天,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该法共三十条,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和纪念设施等的保护、保护责任主体、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等以法律形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英雄是中华民族的脊梁,英烈精神是珍贵的民族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颁布回应了人民的心声,是对意识形态领域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有力回击。通过立法保护英烈,进一步提升了全社会对英雄烈士的认知和保护。几年来,英烈保护机制不断完善,维护措施更加有力,学习氛围日益浓厚,英烈精神不断融入民族基因,彰显新的时代价值。

来源:芒果云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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