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9日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批准:
罗娜为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罗娜的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肖寒的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2021年3月19日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批准:
罗娜为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罗娜的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肖寒的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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