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9日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梅中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钟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旅游审判庭庭长;
聂全武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聂启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傅辉雪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黄勇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刘利利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钟以祥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杨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崔钦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徐姣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尹相琼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钟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聂全武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聂启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
傅辉雪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旅游审判庭庭长职务;
黄勇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利利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钟以祥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