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杜某某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涉恶团伙案,在永定区法院公开庭审。至此,永定检察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23件130人已全部审结并提起公诉,在检察环节实现了阶段性“存量清零”“清仓见底”。 今年来,永定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六结”行动目标,对标时间节点,倒排办案工期,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提级把关、攻坚克难,高质高效推进案件清结进度,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
“三个集中”打通案件清结壁垒
从集中深排线索、集中摸底存量、集中跟踪管理三个方面着手,做实做细案件清结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
深排线索上,最大限度发挥部门协作、内部移送机制作用,刑检部门对在办案件提讯时一律坚持“两个必问”,对已办案件逐案进行“回头看”。控申部门聚焦近年来重复上访案件,扎实开展涉黑涉恶信访隐患排查。民行部门将是否存在涉黑恶举报线索作为接谈刑事、民事申诉案件时的重点了解项。监所部门将线索摸排与社区矫正执行监督相结合,在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的同时鼓励社区矫正人员积极举报扫黑除恶相关线索。就办案中审查发现的公安机关涉保护伞线索,全部移交监察部门审查。
存量摸底方面,对进入诉讼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面细致地梳理,就案件承办人、责任领导、办案期限、存在难点、推进时间节点等关键信息,逐案建立一表管总的明晰台账,逐案制定详细的快审快诉计划,要求7月底前案件全部移诉清零,确保如期完成“案件清结”目标。
细化“案件清结”时间表、路线图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跟踪管理力度,院扫黑办指定专人对每一起案件的诉讼进度统筹掌握、跟踪督办、动态管理,通过挂图作战、对账销号来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在办案件底数清、责任清、进展清。
一套“组合拳”推动提速增效
秉持“向合力要效率”的工作思路,切实承担起检察机关的诉前主导责任,主动打好提前介入、庭前会商“组合拳”。今年上半年提前介入的2件7人涉恶案,均做到不退查、不延期,一个月内审查办结。
侦查阶段对在办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在办理社会广泛关注、平均年龄20岁的宋某龙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时,多次协调公安机关进行案件会商,按照起诉标准就公安机关指控的5笔犯罪事实,详细说明侦查方向、取证方式及目的,并对本院证据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可能涉及新的犯罪事实提出证据固定意见,引导侦查人员提高取证质量,最终根据现有侦查证据,将公安机关原定性的恶势力集团犯罪改为认定恶势力团伙犯罪,确保了该案在侦查阶段效率提速、质量过硬。
审判环节充分做好庭前会商,重点围绕庭审流程、指证精确、举证方式、普法教育等协商沟通、达成共识,并制作出庭预案,促进侦、诉、审、执环环相扣,确保案件不在庭审环节发生梗阻,最大限度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优化资源配置“全力攻坚”
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案件清结攻坚战,以“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改革为契机,精选多名政治坚定、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针对个案办理组建多个专业化办案专班,在分管副检察长的统筹指导下同一案件一办到底,切实做到灵活机动、科学合理地配置办案力量,分减办案压力,确保人员跟着案件走,力量随着任务上。
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性和业务线兼具的特点,坚持检察长靠前指挥、带头办案下沉督导,牵头定期召开公检法联席协调会,避免案件承办人向不同部门多头协调分散精力,影响办案效率,对不捕、不诉案件以及上级挂牌督办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均由检察长直接向省市检察院及市委、区委扫黑办请示汇报,在上级指导下对1名涉黑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诉处理决定,确保政治规矩、办案质量上不出硬伤。主动打好提前介入、庭前会商“组合拳”。今年上半年提前介入的2件7人涉恶案,均做到不退查、不延期,一个月内审查办结。
来源:法制周报
作者:周婧
编辑: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