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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代志文犯罪团伙违法犯罪证据及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关于公开征集代志文犯罪团伙违法犯罪证据及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近期,桑植县公安局打掉以代志文为首的犯罪团伙,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代志文、谢世英、周传红、朱梅灵、瞿南海等人,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以代志文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

1、代志文,男,身份证号码43082219730903XXXX,湖南省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回龙村人。

2、瞿南海,男,身份证号码43082219811229XXXX,湖南省桑植县利福塔镇白龙村人。

3、谢世英,男,身份证号码43082219791120XXXX,湖南省桑植县陈家河镇云朝山村人。

4、周传红,男,身份证号码43082219790901XXXX,湖南省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回龙村人。

5、朱梅灵,男,身份证号码43082219900124XXXX,湖南省桑植县澧源镇汪家坪社区居委会人。

为依法打击和彻查该团伙所有违法犯罪事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正告该犯罪团伙其他成员,认清形势,主动到桑植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公安机关将对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代志文、谢世英、周传红、朱梅灵、瞿南海及其团伙成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利,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充当“保护伞”的,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

0744-6226601(桑植县扫黑办)

0744-6256019(县公安局扫黑办)

110

陈警官:18074411568

周警官:18074441003

当面举报:

桑植县扫黑办(行政中心204办公室)

桑植县公安局扫黑办(606办公室)

举报材料邮寄:

收信人:

桑植县扫黑办

桑植县公安局扫黑办

桑植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0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桑公

编辑:陆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9/04/21/5333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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