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定区纪委对省委第二巡视组交办的2起问题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1.永定区尹家溪镇沧溪村支部书记覃伯顺等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作纪律案。2015年,尹家溪镇沧溪村将精准扶贫户的产业发展引导资金33000元按承包人口平分到户;2016年,沧溪村以修建水库名义虚假报账20000元,用于村级其他开支; 2018年,覃伯顺未经村支两委会议研究,私自将道路修建工程承包给他人。2018年12月,覃伯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原党支部书记黄伏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覃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永定区茅岩河镇黑潭村原支部书记赵永军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案。2016年,赵永军套取教罗温公路项目迁坟款4500元,个人分得2250元;2016年,赵永军截留村民教罗温公路弃土场土地租赁款2100元。(另因2017年3月,赵永军犯故意伤害罪,致使他人二级轻伤,2018年7月,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2018年12月,赵永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4500元追缴国库,截留村民土地租赁款2100元已退回给村民。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永定区纪委
编辑:全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