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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经济纠纷非法拘禁他人被批捕

  “欠债还钱理所应当”,但如债权人采取暴力讨债、堵门要债、入室逼债、非法拘禁等违法方式索取债务,会使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恶化升级,由主动变为被动,受到刑事处罚。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因讨债引起的非法拘禁案件。

  张某与王某系亲属,二人因合伙做生意发生经济纠纷。2018年1月2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以王某尚欠其钱财数万元,邀约他人在枫香岗办事处附近拦截王某车辆,将王某带至后坪镇张某家中。张某为防止王某逃脱,用绳子将其双手捆绑。随后,张某要求王某将衣物脱掉,用竹棍、扇耳光等方式殴打王某,持续数小时。王某趁张某不注意趁机逃跑,报案至公安机关。经讯问,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另查实,张某有盗窃前科。

  经审核,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公民须采取合法、合理、正当的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如双方协商、诉讼等途径,切勿盲目冲动,“剑走偏锋”,选择暴力等非法、过激行为,不仅得不偿失,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来源: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杨川

编辑: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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