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证现场

私设的暗管

红网慈利分站5月10日讯(分站实习记者 周鲜红)接群众反映,慈利县永忠肠衣有限公司存在私设暗管,排放的污染物严重污染周围环境的行为。近日,慈利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证据确凿,群众反映属实,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永忠肠衣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2条第4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条第3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75条第2款之规定,慈利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立即拆除暗管、给予环保行政罚款的处罚,并将该个案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慈利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被处罚人游某某,违法行为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条第3项之规定,决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来源:红网慈利分站
作者:周鲜红
编辑: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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